根據縣委、縣政府《關于推進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試點方案》(涇發〔2018〕6號)精神,為抓實“三變”改革,促進鄉村振興,決定在全縣選聘一批高校畢業生擔任農村“三變”改革助理員,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名額
從今年起,分期分批為每個村聘用1名農村“三變”改革助理員,2018年首批為106個貧困村和工作力量較弱的非貧困村各選聘1名,2019年起逐步為其他村各選聘1名。
二、聘用條件
1.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思想政治素質好,品行端正;
2.具有所在鄉(鎮)戶籍或原戶籍在本鄉(鎮);
3.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,本鄉鎮符合條件人數較少的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;
4.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3年4月以后出生);
5.熟悉計算機操作;
6.有兩年以上在外創業工作經歷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聘用:
1.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
2.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;
三、聘用程序和管理考核
按照全縣統一選拔、縣級財政供給、鄉鎮考核管理、村級聘任使用的原則進行聘用管理。
(一)聘用程序
1.報名登記。各鄉(鎮)黨委組織報名,對報名人選進行登記預審,報名時間:2018年5月24日-5月30日。 報名人員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藍底彩色2寸照片3張,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畢業證書復印件各1張。
2.組織考試。考試內容主要為《行政能力測試》,考試時間:2018年6月10日(星期日),上午9:00-11:30,考試成績在涇川門戶網、涇水先鋒網站進行公布。
3.篩選審查。根據筆試結果,按照選聘對象1:1.5的比例進行考察政審,研究確定選聘對象。
4.簽訂聘用合同。各村委會與確定的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,聘期3年。
(二)管理考核
1.聘用人員由鄉(鎮)黨委分配到村任職,根據村班子分工開展工作。聘用人員一般在戶籍所在村任職,對不適宜在本村任職或本村沒有合適人選的,在本鄉(鎮)內調劑;可根據工作需要,擔任村支書助理、主任助理、副支書、副主任、文書,按村級班子成員對待。
2.聘用人員為縣選村聘的聘用制村干部,鄉(鎮)黨委、政府對本鄉(鎮)農村“三變”改革助理員同村干部一樣管理,一并進行年度考核。
3.聘用期滿聘用關系自行解除,表現優秀的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續聘。
(三)工作職責
1.協助做好農村“三變”改革和黨的建設、精準扶貧、產業發展等各項工作;
2.協助做好各類會議、活動的籌備、組織、記錄工作,做好各類文書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,做好村級各類材料的起草報送工作;
3.協助做好村級便民服務站工作;
4.協助做好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工作;
5.協助村級開展清產核資、確權頒證、經營主體培育工作;
6.負責做好村級遠程教育設施的維護和信息化建設工作,做好黨建微信群的信息發布工作;
7.完成村“兩委”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待遇及保障
1.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標準發放工資,各鄉(鎮)黨委負責日常管理考核并按結構化工資制按月發放工資。
2.聘用期間表現優秀的可以優先推薦入黨,推薦參加鄉鎮公務員、“三支一扶”項目考試,擇優推選擔任村黨組織書記、村委會主任職務,對擔任村黨組織書記、村委會主任滿三年的推薦參加村干部公務員考錄;
3. 聘期內為聘用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社會保險。
咨詢電話:0933-3326866
監督電話:0933-33235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