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省民族歌舞團成立于1983年,是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,承擔著創作、演出民族歌舞劇目,繁榮、弘揚甘肅各民族歌舞藝術,培養民族藝術創作及表演人才的職責,根據《甘肅省民族歌舞團招聘人員管理辦法》等規定,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
(一)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少數民族優先。
(二) 遵紀守法,熱愛民族文化藝術事業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、強烈的事業心、責任感和敬業精神。
(三)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。
(四) 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、專業知識、業務技能及其他條件。
(五) 年齡要求:2019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,不大于24歲(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二、招聘專業及條件
(一) 舞蹈表演專業24名,本科學歷,其中女性14名,男性10名。
1、女性 身高165厘米以上;
2、男性 身高170厘米以上。
(二) 聲樂表演專業2—3名,限女性,本科學歷,專業優秀者可放寬條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 報名
報名時間:2019年3月7日-2019年4月30日。
報名方式:應聘者需填寫《甘肅民族歌舞團2019年度高校應往屆畢業生應聘報名表》,通過郵寄資料、發送電子郵件、現場報名等方式報名。
(二) 資格審查
根據招聘專業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符合資格條件通過審查的人員以電話或郵件形式通知參加考試考核。
(三) 考試考核
組織考試考核小組,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試考核。各專業考試考核方式如下:
1.舞蹈表演專業進行兩次專業(操作)能力測試。參加初試人員的半數進入面試(按成績由高到低確定),未進入復試人員不另行通知。
2.聲樂表演專業進行專業(操作)能力測試和面試。未進入復試人員不另行通知。
考試時間初定于4月底,具體時間另行通知。
(四) 體檢與考察
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、考察人選。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,費用自理。體檢不合格人員的空缺,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。
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,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水平等情況。
(五) 公示
根據考試、考察和體檢結果,擇優確定擬聘人選,并進行公示。
(六) 錄用及待遇
1、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,履行報批程序后,三個月試用期滿,簽訂勞動合同,辦理錄用手續。
2、工資和津補貼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工資標準和《甘肅省民族歌舞團聘用人員工資制度》執行,工資組成部分為:崗位工資+薪級工資+績效工資+工資區類差+高原補貼=3000元至4000元。
其它福利:演出補助、伙食補助。
3、聘用人員依法享受四險一金待遇(省直單位無失業保險)。
四、聯系方式
地址:蘭州市城關區北濱河中路818號甘肅省民族歌舞團四樓業務辦公室。
咨詢 電話:0931-8321262
13519695529妥老師
13919929173景老師
13649315022王老師
郵編:730046
網址:
http://www.gsmw.gov.cn/htm/20193/15_19515_p2.htm
電子郵箱:313287548@qq.com
附件: